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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揭发书检举人:唐山市古冶区新华煤矿,住所地:唐山市古冶区王辇庄乡,法定代表人陈恩,该煤矿矿长。出资人夏志锁,身份证号130204197806164539,手机号18633397750。一、检举事项: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区长张桂生、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书记王晓谦在古冶区(2008年-2010年)当政期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权势及政府资源花费巨额资金(几千万)隐瞒重大刑事案件,致使申氏集团董事长申永福、王立新等人利用黑恶势力爆炸杀人,炸死我新华煤矿13人的重大刑事案件至今仍无侦破,让黑恶势力逍遥法外。二、事件概述:2008年9月5日,唐山市古冶区新华煤矿发生了一起爆炸事件,造成 11 人死亡、2 人失踪。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唐山市领导高度重视,省市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了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推进。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10月3日,由河北煤监局(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牵头,省安监局(现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派人参加,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汪旭光和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林柏泉等9名专家组成了河北省新华煤矿“9.5”爆炸事件调查专家组(以下简称省调查组),在唐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开展了全面的调查工作。省调查组对煤矿爆炸现场进行了详细调查,但时至今日无任何结果。抢险救援队队员和新华煤矿第三次爆炸时存活的7名工人,以及当时公安系统的讯问笔录都可以证明此事件是河北申氏集团董事长申永福、王立新等人利用黑恶势力对古冶区新华煤矿恶意制造的爆炸杀人事件!但当时当政的古冶区区长张桂生、古冶区书记王晓谦蓄意欺上瞒下,对此恶劣刑事案件采取封锁、隐瞒、抓捕、关押新华煤矿负责人及其家属、救援人员等人的恶劣手段,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事后我们多年通过邮寄、走访,向各级领导和部门反映相关情况。2023年1月16日、2023年5月9日、2024年1月8日,我们将《关于河北申氏集团董事长申永福、王立新等人利用黑恶势力多次对唐山市古冶区新华煤矿恶意制造爆炸杀人事件事实真相的补充材料》分别邮寄给了公安部、中央政法委等多个部门。尊敬的领导,我们相信您一定能够理解我们的困难和诉求,也相信您一定会给予我们反映的爆炸杀人案高度重视和关注。我们请求上级领导能够严厉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张桂生、王晓谦,为蒙冤者昭雪,早日将申氏集团黑恶势力绳之以法。附件一: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3)冀0204行初7号此判决书第6页可以证明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区长张桂生、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书记王晓谦在古冶区(2008年-2010年)当政期间,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权势及政府资源花费巨额资金(几千万)隐瞒重大刑事案件,致使申氏集团董事长申永福、王立新等人利用黑恶势力爆炸杀人,炸死我新华煤矿13人的重大刑事案件至今仍无侦破,让黑恶势力逍遥法外。检举人签字:检举人:唐山市古冶区新华煤矿2024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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